政策要闻
证监会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修法建议
为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充分发挥股份回购制度在优化资本结构、稳定公司控制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修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股份回购有关规定的建议。一是增加股份回购情形,二是完善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三是建立库存股制度,明确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的本公司股份,可以以库存方式持有。
信息来源:中国证监会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809/t20180906_3437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