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闻
财政部要求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信息来源:财政部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07/t20180713_2960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