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闻
财政部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出台新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通知》明确,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各项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日期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在执行日期后投资满2年,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适用上述税收政策。
信息来源:财政部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05/t20180514_2894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