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闻
国务院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
为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缓解财政运行困难,党中央、国务院就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制定相关方案。一是,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即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二是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为缓解部分地区留抵退税压力,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一并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垫付多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月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调库。三是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
信息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10/09/content_54375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