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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就《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对外征求意见-政策要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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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就《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对外征求意见

      2020-07-03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阅读 3613

      日前,中国证监会修改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及其实施规定主要修改以下内容:一是修改主要股东定义。结合证券公司股权日渐分散的趋势,将证券公司主要股东从“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调整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二是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将主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再要求主要股东具备相匹配的金融业务经验;不再要求主要股东为行业龙头等。三是根据新《证券法》,调整证券公司股权相关审批事项。四是结合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明确有关监管要求。包括禁止证券公司股权相关的“对赌协议”;明确控股股东变更为持股100%的股东的备案程序;明确单个非金融企业实际控制证券公司股权比例不得超过50%的豁免情形等。五是落实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包括适当减少股东财务审计报告要求等。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2006/t20200612_378148.html